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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国民中小学推动阅读优良图书推荐计画」
2010-04-29
壹、目的:为利本縣99年度国民中小学图书馆图书采購专案之推动,请出版社或书商推荐优良图书之书目及图书简介摘要,透過审查及全縣票选作为推荐縣内国中小学校采購图书之参考。

贰、办理单位:

一、指导单位:教育部

二、主办单位:台北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简称本局)

三、承办单位:台北縣立凤鸣国民中学

参、实施方式:(分3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一)推荐书目来源:

1.迳邀行政院新闻局历年举办优良出版品审查会议所邀请之参选厂商推荐优良书目。

2.函文出版社公会推荐优良厂商推荐优良书目。

(二)公告時间:即日起至99年5月24日(星期一)止。

(三)送件時间:99年5月25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请专人送达凤鸣国中图书馆)

(四)送件地点:台北縣立凤鸣国中(莺歌镇永和街33号教务处杨恩典老师收,电话:26780609-219)

(五)送件规定:

1.各推荐者请填写基本资料(附件一)、推荐书目清单(请用Excel电子档)(附件二)、推荐优良图书简介摘要(请用电子档)(附件三),各推荐单位或個人请先行浮贴好书简介於书本内页书名页(蝴蝶页),并检附电子档磁片或光碟1份,相关附件资料阙漏者不受理。

2.推荐之书籍需不违反善良风俗及版权之内容,如有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提供者须自负相关責任。

3. 本次推荐书目以中文图书为限(不包含期刊)。

(六)送件图书规范:

1.以版权页标明98年5月-99年5月出版之优良图书(以版权页为依据)。

2.96-98年未送本縣审查之优良图书。

3.认定为不受年限限制之经典读物(每家厂商以不超過20册为原则)。

二、审查阶段

(一)审查委员:由本局敦聘阅读专家、学者、北縣辅导团成员及本縣国中小推动阅读绩优教师等人组成审查委员会,负責评审工作。

(二)评选相关事项:

1.选用内容:適合国中小学生阅读之图书。

2.评选原则:本於合法、公正、公開、客观及专业原则。

3.评选日期:99年 6月8 日(星期二)- 6月9日(星期三)。

4.依学习年段各审查推荐200本好书(4阶段-国中、国小高年级、国小中年级、国小低年级),4阶段共审查推荐800本好书。

(三)审查结果:审查入围之图书书目(推荐者得无条件将样书供审查单位留存),将在本局网站http://www.tpc.edu.tw/公告,供本縣各国民中小学作为图书票选之用。

三、票选阶段:本縣各公立国中小进行票选。

肆、推荐结果:票选入围之图书书目,将在本局网站http://www.tpc.edu.tw/ 公告提供本縣各国民中小学作为图书采購之参据。

伍、相关联络:凤鸣国中优良图书推荐专案杨恩典老师 电话:26780609-219 FAX:26780047

陆、经费来源:由本局相关经费支应。

柒、奖励:承办学校有功人员依「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暨「台北縣所属各级学校办理教师叙奖处理原则」附表36核予主办1人嘉奖2次、协办3人各嘉奖1次。

捌、本计画奉 核定后实施,修正時亦同。



备注:1.退件日期订於 99年6月17日~99年6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请携带自行推荐优良图书清册副本,据以领回荐送之样书,逾期未领回之样书将无条件视同委托承办单位全权处理,作为阅读教学与研习之用,荐送单位或個人绝无异议。

2.送件之样书於评选期间,将由承办单位於样书上盖样书戳记、黏贴或装订相关评审表单,如有毁损,概不负赔偿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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