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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優良圖書推薦計畫」
2010-04-29
壹、目的:為利本縣99年度國民中小學圖書館圖書採購專案之推動,請出版社或書商推薦優良圖書之書目及圖書簡介摘要,透過審查及全縣票選作為推薦縣內國中小學校採購圖書之參考。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縣立鳳鳴國民中學

參、實施方式:(分3階段)

一、推薦階段:

(一)推薦書目來源:

1.逕邀行政院新聞局歷年舉辦優良出版品審查會議所邀請之參選廠商推薦優良書目。

2.函文出版社公會推薦優良廠商推薦優良書目。

(二)公告時間:即日起至99年5月24日(星期一)止。

(三)送件時間:99年5月25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請專人送達鳳鳴國中圖書館)

(四)送件地點:臺北縣立鳳鳴國中(鶯歌鎮永和街33號教務處楊恩典老師收,電話:26780609-219)

(五)送件規定:

1.各推薦者請填寫基本資料(附件一)、推薦書目清單(請用Excel電子檔)(附件二)、推薦優良圖書簡介摘要(請用電子檔)(附件三),各推薦單位或個人請先行浮貼好書簡介於書本內頁書名頁(蝴蝶頁),並檢附電子檔磁片或光碟1份,相關附件資料闕漏者不受理。

2.推薦之書籍需不違反善良風俗及版權之內容,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提供者須自負相關責任。

3. 本次推薦書目以中文圖書為限(不包含期刊)。

(六)送件圖書規範:

1.以版權頁標明98年5月-99年5月出版之優良圖書(以版權頁為依據)。

2.96-98年未送本縣審查之優良圖書。

3.認定為不受年限限制之經典讀物(每家廠商以不超過20冊為原則)。

二、審查階段

(一)審查委員:由本局敦聘閱讀專家、學者、北縣輔導團成員及本縣國中小推動閱讀績優教師等人組成審查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二)評選相關事項:

1.選用內容:適合國中小學生閱讀之圖書。

2.評選原則:本於合法、公正、公開、客觀及專業原則。

3.評選日期:99年 6月8 日(星期二)- 6月9日(星期三)。

4.依學習年段各審查推薦200本好書(4階段-國中、國小高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低年級),4階段共審查推薦800本好書。

(三)審查結果:審查入圍之圖書書目(推薦者得無條件將樣書供審查單位留存),將在本局網站http://www.tpc.edu.tw/公告,供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作為圖書票選之用。

三、票選階段:本縣各公立國中小進行票選。

肆、推薦結果:票選入圍之圖書書目,將在本局網站http://www.tpc.edu.tw/ 公告提供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作為圖書採購之參據。

伍、相關聯絡:鳳鳴國中優良圖書推薦專案楊恩典老師 電話:26780609-219 FAX:26780047

陸、經費來源: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

柒、獎勵: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暨「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36核予主辦1人嘉獎2次、協辦3人各嘉獎1次。

捌、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1.退件日期訂於 99年6月17日~99年6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請攜帶自行推薦優良圖書清冊副本,據以領回薦送之樣書,逾期未領回之樣書將無條件視同委託承辦單位全權處理,作為閱讀教學與研習之用,薦送單位或個人絕無異議。

2.送件之樣書於評選期間,將由承辦單位於樣書上蓋樣書戳記、黏貼或裝訂相關評審表單,如有毀損,概不負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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